北海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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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发展改革委通过法定途径 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根据中央、自治区及北海市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按照北海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进一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优先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办理,现制定我委通

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我委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委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2.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11号令)《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

(二)不服我委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委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罚行为:对企业投资项目违法行为的处罚;对危害管道安全行为的处罚;对节能违法行为、使用列入淘汰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行为的处罚;对违规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机构的处罚。

2.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17号令)。

(三)不服我委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委作出的以下行政确认行为:属市级权限的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外商投资或者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2.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查、复核。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06316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确认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6408号)。

(四)不服我委作出的其它行政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委作出的以下行政行为:市级重大项目稽察。

2.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2号)。

(五)不服我委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

1.具体投诉请求

公务员对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不服。

2.法定途径

复核、申诉。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检举我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1.投诉的违法行为

反映我委工作人员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及其它行政行为;滥用职权违规审批、核准和备案;违反规定摊派或收取财物等。

2.法定途径

行政监察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二)检举我委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

1.具体投诉请求

1)反映我委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方面问题。如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是否存在不讲政治规矩、团团伙伙、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现象。

2)反映我委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组织纪律方面问题。如有无违规选人用人,特别是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带病提拔、突击提拔干部、搞“小圈子”、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吃空饷”、“裸官”、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问题。

3)反映我委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方面问题。如在设备采购、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问题;是否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为亲属或关系户谋取利益;有否违规发放津补贴、兼职取酬等。

4)反映我委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问题。如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四、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作风建设是否有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是否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无违反规定出国(境)情况;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公款消费、酗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或借机敛财、超标准多占办公用房、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多占住房以及违规兼职等问题;是否存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不当行为。

2.法定途径

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检查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三、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申请信息公开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二)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1款规定,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