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6日,海城区居民麦某某向中央领导写信,反映其丈夫仇某某(已故)继承了其父位于海城区某街道的房屋,房产证多年前已办理,土地证在其丈夫名下,却被相关部门扣押二十几年,要求将土地证归还以便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的问题。
接到上级信访部门交办件后,北海市信访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该信访事项进行分析研判,认为群众诉求合理,当即转办海城区政府要求认真核查、尽快处理,并指定专人全程跟踪督办。经调阅档案资料,仇某某于1989年1月取得位于海城区某街道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市土地局海城区分局填写的《海城区土地登记发证呈批表》调查意见为:“该宗地持有房产所有权证,证件面积60.20平方米,实地核查面积74.67平方米,比证件超出14.47平方米,超出证件面积建议按120元每平方补交……”。《海城区土地登记发证呈批表》经原市土地局审批后已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提前制好了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北国用(1994)字第11**号],待其缴纳相应罚款后即可直接发证。但由于仇某某一直没有缴清相应罚款,故证件一直未能发放,以至信访人称“扣留”其土地证二十多年。
为抓好此信访件的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市信访局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海城区依法依规按期办结。海城区政府通过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认为该信访事项已历时二十多年,鉴于原来的相关政策已失效,不应再缴交罚款,且该房屋不涉及违建等违法行为,符合现行确权规定。会议决定,为妥善解决好该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同意为麦某某核发证件。
2022年3月25日,海城区自然资源局为麦某某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困扰信访人二十多年的烦心事得到彻底解决,信访人对此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