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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设有申诉专员公署 监察政府“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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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申诉专员公署近日发布三份调查报告,点名批评特区政府4个部门:食环署没管好露天经营的小贩,地政总署纵容大厦内经营宠物火化场,渔农自然护理署和运输署则因在郊野公园安装一道闸门扯皮近10年。

在香港,申诉专员公署扮演的是“监察政府”的角色,通过独立、客观、公正的调查,解决行政失当问题。该机构是如何运作的?请看记者调查。

 食环署、地政处、渔护署、运输署因管理不力遭批

香港有众多的露天位置提供餐饮服务。食环署是负责监管“路边摊”的政府部门,类似内地“城管”。申诉专员在报告中批评说,食环署对违例扩展营业范围的餐馆,一般不会当场拘捕相关人士。专员认为,“对于部分‘冥顽不灵’的违例者,拘捕会起到阻吓力。食环署不应因有顾忌而放弃不用”。对“超划定地方范围经营餐馆”,申诉专员认为罚款偏轻,“欠缺阻吓力”。

申诉专员向食环署和地政总署提出了17项改进建议,包括要求食环署成立特遣队,以多元化策略处理违例在公众地方营业的问题等。

从2004年起,香港一栋工业大厦的业主委员会就向地政总署投诉,说有人在大厦内经营宠物殡葬服务,涉嫌违反土地契约所规定的用途限制。其实,2004年地政处收到投诉后,很快就确认有两套房屋在做动物殡葬服务,但仅仅发警告信了事。此后,大厦内经营动物殡葬服务的房屋越来越多。申诉专员批评说,“地政处迟迟不动,导致违例个案越来越多。”

香港金山郊野公园,有一段路禁止车辆在公众假期驶入。但入口既没有设置闸门,也没有员工看守。10年前,就有市民投诉有汽车违规进出。郊野公园管理属于渔农自然护理署,道路交通管理属于运输署,有关路段入口安装闸门,则归路政署管。从2003年底,三部门开协调会,决定安装闸门之后,直到2012年4月1日,时隔近10年,闸门才终于启用。

这一简单工程一再延误,在部门之间“踢皮球”,申诉专员认为事件反映渔农自然护理署和运输署就事涉路段的管理权及分工安排相互推诿,欠缺承担。专员批评渔护署“态度消极、思想僵化”,又批评运输署因为内部文件传递失误,延误审批近一年,“不能接受”。

采取查讯、全面调查和调解三种方式处理投诉,不服可以提起司法覆核

公众对政府部门的投诉,申诉专员公署是如何处理的呢?

公署处理投诉有三种方式,查讯、全面调查和调解。查讯主要针对一般性质的投诉。全面调查针对复杂的个案,其中可能涉及严重行政失当、行政体制上的流弊等。调解针对的是不涉及行政失当或只有轻微行政失当。

上年公署对163宗投诉进行了全面调查,其中62宗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改正。另有2492宗以查讯方式终结,其中685宗发现所涉及机构有不足之处。

据公署统计,78%的书面查询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所有查讯都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

公署接受投诉的方式多种多样。市民可以电话、电邮、传真、邮寄信件或者亲身投诉,其中邮寄信件最受欢迎。

对于投诉人及投诉信息,公署严格保密。由于电邮信息在传送过程中可能会被截取、窜改、损毁甚至删除,而收件人及寄件人未必知情,因此公署对于以电邮方式投诉一向非常谨慎。为确保投诉个案绝对保密,通常会以邮寄信件方式与投诉人联络,并在信封上注明“私人密件”。如果投诉人希望公署以电邮回复,公署在传送有关文件时,会使用只能以特定密码开启的PDF档案格式,密码会以机密函件邮寄给投诉人。

投诉人如果不同意公署的决定,可以要求重新评审。上一年度,公署共接到248宗中心评审个案的要求,并就其中95宗重新展开查讯。此外,投诉人如果不满意申诉专员的决定,还可以向法院提起司法覆核。

申诉专员公署无执法权和惩罚权,但其报告会受到广泛关注,给政府部门巨大压力

香港政府部门向来以高效廉洁著称,申诉专员公署扮演的正是“监察政府”的角色。如果政府部门对申诉专员的报告置若罔闻,专员有啥招儿?

申诉专员公署介绍,如所涉部门或机构在合理时间内没有充分采取行动,专员可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若专员认为有严重不当或不公事件,可向行政长官提交另一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立法会。

不过,申诉专员公署没有执法权和惩罚权。它最大的权力,就是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政府部门也可以对公署的建议提出“反建议”,陈述自己的理由。但是,一经最终确定,政府部门对申诉专员的建议,从来都是“坚决彻底执行”。申诉专员公署发言人证实,虽然政府部门拒不执行建议时,公署可以向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提交报告,但这种情况基本未发生过。

政府部门对专员报告向来极为重视。以这次申诉专员公署报告为例,调查进行中,有几个部门就立刻改善了工作。调查报告公布几小时后,食环署就发声明表态,称会积极跟进报告中的建议,表现得“唯命是从”。

公署为何有如此大的影响力?香港理工大学卢永鸿教授认为,申诉专员的巨大影响,是通过无形的压力发挥出来的。

申诉专员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所以报告一公布,立刻有来自媒体、立法会以及各种团体的压力涌来,涉事部门不得不重视。特区政府的首长们如行政长官、政务司长等,和公务员事务局都会注意到报告内容。在这种压力下,即使没有进行降职、记过等“真刀真枪”的处罚,也足以让涉事部门改正。

“申诉专员公署的工作目的是改善,不是惩罚。”卢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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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专员公署是个什么机构

香港申诉专员公署的申诉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任命,薪金由特区政府承担。但申诉专员公署并不属于政府部门,而是法定机构,即按照《申诉专员条例》成立的机构。

申诉专员也不是政府问责官员或公务员。为了保持立场独立,未经行政长官明确批准,申诉专员不得担任专员职位以外的有收益职位,也不得从事其专员职责以外的其他有报酬职业。

《申诉专员条例》还规定,专员不得被视为政府的雇员或代理人,也不享有政府的地位、豁免权或特权。但在《防止贿赂条例》中,专员被视为公职人员。